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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(第2/2页)
合欢长长呼了一口气,才发觉脸颊发烫,还好还好是晚上,他应该没看不见。 放了花灯,两人闭着眼睛许愿,合欢许完之后,悄悄看着旁边的人,五官立体,眉目俊秀,她曾厚脸皮凑很近的问他,“何贤,你怎么长得比很多女孩子都好看啊?” 他脸一下子就黑了。事实证明,这是一个蠢问题。 从前的何贤,比冰块还冷,比木头还钝,好像只有宁合欢有这个胆子和本事,气得他情绪失控。 想到以前,她忍不住笑出声来,何贤看她,“笑什么呢?” 她依旧笑着摇头,“没什么,你许得什么愿?”末了又问一句,“有我吗?” 他也摇了摇头,“好像忘了。” “你!”气着要打他,亏她还想着他呢。 他哈哈大笑,将她拥进怀里,她胸口那块翡玉贴的她更近,那算是他们的定情之物了,他送给她的时候,他说,“我把我的命交给你了。” 而现在,他抱着她,合欢能够清晰的听到他的心跳,他终于开口,声音却是微哑,“我愿的,是今生,再不放开宁合欢的手。” “怎么又是放花灯?”端云念吃了一波狗粮,看着两人亲亲热热的,“那时候的人难道恋爱都要放回花灯才作数吗?” “花灯是美好的祝愿,但每次放花灯,似乎都不怎么吉利。”何落定猛不丁道。 “你什么时候进来的?不是腿脚不方便吗?” 他得意洋洋的举起一旁的拐杖,“别说,到了这里,痛感都没有了,这个都用不上了。” “合欢,何贤那个书呆子有什么好的。” 雨天,合欢正和红叶在廊下学着做针线,发出这样孩子牢骚的,正是面前这位陆怀景,他嘴里吐出瓜子壳,一粒一粒,吐得特别认真。 按说,待出嫁女子是不能见其他男子的,但陆怀景是谁啊,八王爷的独子,宠得宝贝疙瘩一般,从入学堂开始,两人关系便又交好,自然是没人拦他。 “你该说,他有什么不好。”合欢费劲的扎着针,终于扎进去了,才慢悠悠的回他一句。 “莫非是我记忆出问题了?你从前,不是最讨厌他的吗?” 他所言不假。 宁合欢自小身子便弱,大大小小的毛病不断,为了锻炼她的身子骨,父亲把她送到了祖父的草原训练,身体果然好了,但脾气也随之渐长。几年之后,等到接回京都家中来,已经是活脱脱的假小子模样,穿着骑马服和黑靴,梳着和男子一般的发髻,把阿娘和长姐全都吓了一跳。 随着年纪渐长,虽然容貌出众,但在京都一派大家闺秀的小姐中,合欢显得太格格不入了,她在家里人的告诫中已经很少动武了,只看着也像是个淑女,但她丝毫不爱交际,从不与京都其他女子结交,不去参加那些小姐们的聚会,因而没有什么真心朋友。琴棋书画一个也不擅长,要说她整日都在家中做什么呢,大部分的时间,都泡在了自家的药房里。 合欢到了一定年纪,也有不少人爱慕者登门来结亲,但送的礼物合欢一件也看不上,按照侍奉她的奴婢红叶的话说,“我家小姐可与其她女子不同,人家都爱些胭脂、头饰、衣裳什么的,我家小姐就只天天泡在药罐子,医书里。若闲些就跑到深山老林里去采药,你们哪里寻得到她呢?” “哎呀不行了,”合欢把手上的针线一推,“这个太难,太伤眼睛了,不学了不学了。” 红叶道,“小姐,你这才学了多久啊,你不是说要自己给何公子绣个荷包吗?这就半途而废了?” “可我这双手,真的不适合拿针啊。” “哎不学就不学,有什么大不了的!”陆怀景从廊下的栏杆边跳下来,跳到合欢身边,“谁规定女子就一定要会女红的?合欢,你这双手啊,是可以治病救人的,比绣什么这个有用多了。” “这话我爱听,对了我药房里有新采的草药,专门治偏头痛的,上次给我母亲试过之后,缓和了许多呢,你上次不是说八王妃也偏头痛吗,要不要带些回去?” “当然好啊,太医院那些没用的,连个偏头痛都治不好,我母亲这些天还在家里发牢骚呢。” “说话小心点,家父也在太医院呢。”合欢瞪他一眼,“而且八王妃这个是老毛病了,哪有这么快好?” “是不是,宁大夫,您妙手回春,我就只相信您咧。” 说着催促着她起身,按着她的肩膀往药房的方向走。 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 晚了一丢丢